不僅是運行安全



不僅是運行安全 Atomic risks beyond radiation


陳冀俍,伯爾基金會北京辦公室項目官員。


不僅是運行安全
陳冀俍
2011年4月26日


自日本核危機爆發以來,核能安全問題再次在中國受到熱議。但陳冀俍指出, 除了安全層面,中國還需要從經濟性的角度考量核電的未來。


「這本書認為,核能的發展需要消耗大量本來可以投資在更清潔,發展更快的可再生 能源上的資金。」


福島核電站事故以來,核電終於進入了中國的公眾討論。討論的核心自然是核電站的安全問題。中國的「十二五」規劃中舉世矚目雄心勃勃的核電發展規劃突然讓「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感到泰山壓頂汗毛直豎。


特別是當官方或者業內專家出來解釋的時候,糟糕的溝通方式加上以往「闢謠=承認」的例子反而加劇了公眾的不信任,原來埋頭工作自認為理直氣壯的核電專家這才發現原來公眾是如此難以說服的,只好抱怨中國公眾的科學素質較差,這麼基本的道理都聽不懂。


也巧,福島核事故發生的時候正值切爾諾貝利核事故25週年紀念。


【編者按:今天是切爾諾貝利核災難25週年紀念日。請閱讀我們對此的相關文章:約翰·維達的《勿忘切爾諾貝利的前車之鑑》和羅賓•麥凱《切爾諾貝利的遺患》】。


德國海因裡希伯爾基金會為了紀念這一改變了歐洲歷史的事件,出版了一套關於核能的小叢書,從核能的經濟性,核電與核擴散,核電與可再生能源的比較等幾個角度來探討核能利用。


有意思的是,在這幾本小冊子中,核電技術的安全性並不在討論的中心,而是作為一個具體的變量被融入到分析中。也許是因為核電安全的討論在歐洲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已經開展得很充分了,也許是在21世紀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需要從一些新的視角來看待核能,不論是從什麼出發點,下文中舉出的這些小冊子中提到的事實和觀點,都值得那些深信核電安全的人進一步思考。


首先,《核能的經濟學》(史蒂夫•托馬斯)一書強調的是,核電的安全性需要成本。這也是這麼多年發展下來,核電站的造價不降反升(十年內上升五倍)的原因。從國外核電的融資情況看,核電的風險(實際上就是安全的問題)是銀行所不敢承擔的,華爾街6家最大的投資銀行向美國能源部聲明,除非納稅人承擔100%的風險,否則他們不會再給新的核電項目提供貸款。


作者分析說,如果一國電力行業是有管制的壟斷行業,那麼其真實資本成本(也就是借錢導致的利息)會較低(5%—8%),但如果一國電力行業是處於完全競爭的市場環境中,那麼其真實資本成本至少為15%以上。


同時,核電建造成本佔總成本(不算退役成本,核廢料處置和管理等)的70%。從目前的國際經驗來看,目前的反應堆都要求大量的現場施工,大的現場工程項目的成本不好控制,常常會遠超預算。而且施工中設計方案也有可能面臨調整,例如有些新的設計沒有在開工前獲得足夠的認證,也有可能突然別的電站發生事故,要求在新電站吸取教訓修改設計,工期延誤也很常見。


所謂的「學習效應」和「規模經濟」導致的成本降低在核電行業並沒有發生。


作者總結說:從理論上來說,幾乎所有的核電站設計都可以做到滿足監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標準,但這樣做的成本卻又是讓人望而卻步的。只有政府準備無視於國內的民主協商結果,為核電站提供大量充足的政府補貼時,核電站才有可能建立起來。而且最後的電廠退役,燃料處置,也依然要納稅人埋單。


其次,投資核電而不投資可再生能源造成巨大的機會成本損失。《能源系統結構的轉變: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叫板核能》(安東尼•弗羅格加特、邁克爾•施耐德)一書提到,在發展的頭15年裡,核電與風電在美國都生產了大量能源(核能:26億千瓦時,風能:19億千瓦時),但核能的補貼高於風能40倍(394億美元與9億美元)。


這本書認為,核能的發展需要消耗大量本來可以投資在更清潔,發展更快的可再生能源上的資金。


針對目前廣泛流傳的「核電產能高,發電穩定」的觀點,作者指出集中式、大型發電裝置往往會導致結構性產能過剩。產能過剩就不可能鼓勵提高能效。


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需要有靈活的、中等負荷配套基礎設施,而不是僵化、巨大的高負荷電廠。


在作者的低碳能源願景中,未來的電網是雙向的。智能電表和智能電網正在發展中。從邏輯上說這是完全重新設計的系統,用戶可能同時還會發揮發電和儲電功能。


也許可以說這只是西方的能源願景之一,不一定適合中國,問題是作為一個如此喜好規劃的國家,中國到底有沒有明確的能源結構發展的長期願景?哪怕有幾個不同的選項?還是準備像現在這樣繼續疲於招架眼前這十幾二十年的問題?


第三,核電的擴大利用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威脅。這是《核能與核武器》(奧特弗裡德•納紹爾)一書的觀點。我們當然知道「核電站與原子彈是完全不同的工作方式」,但是實際上民用的核技術和軍用的核材料的提煉技術本質上沒有區別。


民用的核燃料循環中的重要元素例如濃縮鈾的技術,鈈分離的技術等都可以轉為軍用。


在民用核計劃的早期階段,很難判斷其計劃是否暗中服務於軍事目的。


法國、以色列、朝鮮和南非都曾經以民用目標為掩飾發展核武器。伊朗的核計劃到底是和平的還是軍用的,國際社會也一直沒有定論。


文中直接批評奧巴馬的既要減小核擴散,又要擴大核能和平利用的想法是矛盾的。即使核廢料的儲存處理安全上沒有任何問題,即使核電站的運行安全和安保上沒有任何問題,擴大核能利用本身就意味著知識的擴散,和核材料的更廣泛的獲取。


在目前的國際和(中國)國內安全形勢下,很難保證擴散出的核知識與核材料不落入敵視社會的極端分子手中。安全運營的核電站在不穩定的政府手中,也可能幫助相關的知識和材料向極端分子(或稱非國家行為主體)擴散。


只要有足夠的知識和物資,極端分子有可能造出髒彈(具有放射性、非核武器的武器)甚至更為複雜的武器。我們一般的觀念認為極端分子離自己很遙遠,然而從一些中國的「維穩」案例中即可看出,在某些來自社會或自身生活的巨大壓力之下,普通公民有時也會以極端的行為,對社會做出報復性反擊。


以上問題,是基於對於社會穩定、環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綜合考量,是超越了核電站運營安全的深度憂慮。不能因為它們不那麼緊迫,就不去面對這些問題。


我相信能源政策的決策者和核電專家們對中國的核電安全運營是有信心的,我也相信他們有他們認為很充分的理由。但是核能事業的發展,並不僅僅是一個工程技術問題。如果不從多角度考慮問題,不聽取多方面的想法,不把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量綜合到決策過程中去,那麼短期來看,公眾對政府的信任會越來越減少;長期來看,即使不出任何事故,國家、企業和納稅人都將為這種勇往直前的戰略,承擔越來越多的風險和成本。


陳冀俍,伯爾基金會北京辦公室項目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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