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要建核電站 廣東該不該緊張?

廣西要建核電站 廣東該不該緊張?
羊城晚報  
2012-3-18


桂東(平南)核電廠


環評報告已出台但尚未獲知通過審定的廣西桂東(平南)核電廠,緊鄰西江上游潯江,是否會污染廣東人的飲用水源? 3 月12 日,廣東省江門市人大代表張中強呼籲:媒體應當關注該項目。


張中強選擇在3·11「東日本大地震一週年」第二天、福島核洩漏事故影響猶存的節點,對廣西桂東(平南)核電廠選址「開炮」,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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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媒體的態度非常鮮明。「桂東(平南)核電廠應該叫停」、「反對在西江上游建核電廠」的觀點旗幟鮮明。


廣西桂東(平南)核電廠的選址是否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 在內陸建設核電廠是否安全? 羊城晚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和瞭解。


1 環評報告:


廣東未被納入考量範圍


桂東(平南)核電廠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平南縣丹竹鎮、潯江北岸,距廣西與廣東省界的最近距離約85 公裡。在環評報告中,僅提到半徑80 公裡內的人口分佈及居民飲食習慣,廣東沒有被納入考量範圍。


2010 年10 月10 日,《廣西日報》發佈《廣西桂東(平南)核電廠一期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告(第一號)》(簡稱「一號文」),該文透露:「核電廠一期工程初步計劃2013 年底開工澆灌第一罐混凝土, 建設總工期為56個月。第一台機組2018 年4 月建成投產。」


2010 年12 月6 日, 《廣西日報》發佈《廣西桂東(平南)核電廠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選址階段)公眾參與信息公告(第二號)》,公佈了環評報告,徵求公眾意見的範圍主要為廠址半徑15 公裡範圍內, 調查重點為廠址半徑5 公裡規劃限制區範圍內,「評價結果表明,從環境保護的角度, 在核電廠址建造2 台AP1000 核電機組是可行的,核電廠一期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隨後,環評報告被提送國家環保部審批。


截至今年3 月15 日, 羊城晚報記者沒有找到關於桂東(平南)核電廠環評報告獲得國家環保部審批的任何消息。國家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和核安全司綜合處也均表示「不清楚情況」。


2 人大代表張中強:


“沒法保證100%不出事”


3月12 日, 廣東省江門市人大代表張中強向媒體呼吁關注桂東(平南)核電廠。他認為,西江是包括珠海在內的珠三角多個城市的飲用水源,核電廠選址“讓人費解”。3 月15 日, 羊城晚報記者電話采訪了張中強。


羊 城晚報:您覺得廣東作為下游地區也有權利參與這個討論嗎?


張中強:那當然,因為廣東也是受影響的地區,因為桂東(平南)核電廠位於珠江上游。美國、日本這些科技發達國家的核電站都發生過事故,我們作為發展中國家發展核電,沒有辦法保證100%不出事。


羊城晚報:所以您不排除核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既然是在珠江上游建核電站,就要謹慎考慮,對嗎?


張中強:全世界核電站的布局基本都在海邊,因為它必須用大量水源來冷卻(反應堆)。我是人大代表,核電方面我不專業,但我只是把這個事提出來,希望有更多的人參與討論選址是否合理和科學,以維護我們生存環境的安全。我沒有贊成或反對。


羊城晚報:您還提到環保部規定核電站選址應該避開飲用水源保護區,您認為這是指潯江全線,還是取水點周邊?


張中強:這個概念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但很多人都喝西江水, 應該做一個更廣泛、更深層次、更專業的討論,而不是說少數壟斷寡頭、少數決策者的“拍腦袋決定”。


3 當地環保局:


丹竹周邊非水源保護區


雖然環評報告2010 年已經完成,但能否順利獲批尚未可知。2011 年9月1 日實施的新國標《核動力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國標GB6249-2011)》


(以下簡稱“新國標”), 可能對桂東(平南)核電廠產生影響。新國標明確規定“在核動力廠廠址選擇的過程中,尤其應避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但該核電廠冷卻反應堆卻一定要使用大量的潯江水。


環評報告中提到, “核電機組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對潯江造成的濃度完全能滿足《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的要求。


核電機組液體放射性流出物對潯江中水生生物造成的輻射影響甚微,不會對環境產生危害。”這可能正好說明了核電廠對潯江的“需求”。


核電廠是否將建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核電廠所在的潯江周邊地區,很可能並非貴港市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根據管轄平南縣的貴港市環境保護局公布的信息,貴港市環境監測站的定期檢測名單中,包括黔江白額,潯江石嘴、武林,郁江火電廠和郁江龍床井水廠抽水口,皆為核電廠上游,即使核電廠投入使用,水環境檢測結果也不會受到影響。


記者致電平南縣環保局的工作人員時對方表示,被該縣列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一般是飲用水取水點附近, 而丹竹鎮沒有取用潯江水,因此也沒有把這一段潯江列入飲用水源保護區:“對於農村,我們沒有設定水源保護區;鎮一級,平南縣城取用的是潯江水,取水點分別是江南取水口平南縣自來水公司,位於丹竹鎮上游;丹竹鎮(核電廠所在鎮)城區的兩個取水點,都是取用地下水,而不是潯江水;丹竹鎮下游的武林鎮的取水點位於鎮政府周邊,兩個取水口都是地下水水井;但聽說武林鎮和大安鎮在考慮,規劃在潯江設置取水點。”


選址適宜,核輻射低於國標


環評報告顯示:選址的“環境特征中不存在建設核電廠的顛覆性因素”,因此,桂東(平南)核電廠的選址是適宜的。其中———自然保護區和水文、水環境方面,廠址半徑15 公裡範圍內無縣級及以上等級的自然保護區; 廠址位於西江干流潯江段, 各水情期水質均達到或優於《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准。


核電廠生活污水及其他非放射性廢水處理的排放物, 經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的一級標准後排放,且產生的生活污水量不大,對周圍水域環境不會產生不利影響。


輻射環境影響方面, 根據初步計算分析表明, 核電廠一期工程正常運行期間每年對廠址周圍公眾造成的最大個人劑量( 成人) 為0.0176mSv (毫西弗), 該劑量低於國家標准《核電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6249-86) 規定的0.25mSv的要求,占國家規定標准的7.04%。


羊城晚報記者注意到,新國標在6.1條明確: 任何廠址的所有核動力堆向環境釋放的放射性物質對公眾中任何個人造成的有效劑量, 每年必須小於0.25mSv 的劑量約束值。新舊國標要求不變。


羊城晚報記者 蔣錚
實習生 武麗魁
編輯: 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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