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合約猶如賣身契 -- 古偉牧

核電合約猶如賣身契
2013-10-28 
星島日報

風起了,環境局開始在不同的場合為能源組合的諮詢「放風」,其中副局長陸恭蕙向媒體表示,由於核電的供應合約長達二十年,基於尊重合約精神,核電未來的比例不會減少。這意味,在未來的能源組合諮詢提出的方案,只有上升的空間。她的話,一語道破了核電猶如賣身契的缺陷。

供電價格不便宜

常聽到別人說核電便宜,其實都是美麗的謊言。由於興建核電廠的初期固定投資成本巨大,因此電力公司必須定下長期而且銷量穩定的合約,方可以稍稍降低成本。所以,長期固定合約的形式對核電廠最為有利。

當初興建大亞灣核電站的其中一個關鍵,就是來自香港的二十年「買電合約」:香港承諾在核電站建成後會定量購買電力,令核電廠投資的風險大大減少。但長期固定合約對於用家而言,卻是一個高風險、猶如賣身契的選擇,即使未來二十年,市場出現更好的能源選擇,用家都無法改變初衷。

英國政府在新核電廠興建前,亦需要與法國電力集團 (簡稱EDF)率先就供電價格達成一份新的商業安排協議,EDF方會開始籌建。其中最新Hinkley C核電站的合約期就長達三十五年,比英國可再生能源項目所享的十五年期合約高出一倍有多,而合約中的供電價格就更高達每一千度電九十二點五英鎊(約一千一百七十港元)。相比現時英國的平均供電價格(每一千度電五十英鎊),高出接近一倍,還未計算發電後經電網輸配電所涉及的成本。根據Hinkley C合約,供電價格每年更可按通脹而進一步提高。

http://digcan.com/nuclear

比香港樓市更瘋狂

Hinkley C 核電項目所獲得的供電價格,甚至比太陽能項目在德國所獲的供電價格更高,德國大型太陽能項目從政府中所獲得的供電價格,不過是每一千度電九十英鎊,而且不需要長期的合約限制。由此可見,從前核電工業所宣傳的價格優勢,在不斷提升的安全要求下,已經不復再。

英國政府在Hinkley C的項目協議,如果以租樓作為比喻,就等於承諾向一個發展商以高市價一倍的租值,外加通脹,於未來三十五年租用樓宇,藉此鼓勵該發展商去投資該項目。這個瘋狂的投資項目,比香港的樓市更瘋狂,但這種長期而瘋狂的賣身契卻正是核電賴而發展的重要元素。

過去法國政府就曾經鼓勵市民轉用電暖爐以應付核電的供應,因為核電需要一個穩定的電力需求。但在靈活多變,而且電力供應已非常穩定的香港,到底有沒有需要在大亞灣以外,再加大這種超長期核電合約的比例呢?

失去供應靈活性

特別是政府最近亦「放風」,表示考慮以跨境聯網作為另一個電力選擇,屆時香港就有更多綠色電力選擇,因為香港相鄰的南方電網已經有多種可再生能源的供應,而且不受核電行業的規限,毋須與核電簽訂一張超長期的電力賣身契,反以浮動的市場交易制度供應電力,保留本港在電力供應上的靈活性。

可惜,因為現時香港與大亞灣已簽定長期供應合約,否則香港人甚至可以考慮輸入內地可再生能源,完全取代大亞灣的供電。

大亞灣供電的二十年合約,上屆特區政府已經代香港人簽署了賣身契,反核人士都無力改變。不過陸副局長卻將此賣身契,理解為反核人士「不反對」現在的二成三核電供應,從而合理化核電存在的事實,就毫無道理可言。上一張核電供應合約的存在,絕不可成為未來簽訂更多賣身契的理由,因為香港不可以一錯再錯。

古偉牧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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