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道德及罪惡的問題 -- 訪馮智活牧師
2/21/2012
香港反核運動訪問系列(三)獨立媒體
馮智活
去年日本福島發生核災難後,其中一位見報率最高的人物,是馮智活牧師,因為1986年百萬港人要求停建大亞灣核電站的簽名,就是由馮智活率領的一行12人帶到北京的。
1986年,馮智活被推舉為成立不久的「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站聯席會議」召集人。他當上召集人後的第一個重要任務,就是代表香港人到北京,表達對大亞灣核電站(以下簡稱「大核」)的強烈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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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往事,馮智活想起當年既緊張又興奮的情緒:「那是8月,我與各路代表如教協和公務員工會代表一行12人,在新華社安排下到北京遞交簽名。如有神助,我們裡頭很多是天主教徒或基督徒,因此十分齊心團結。」
馮智活覺得,那時候香港的中方機構比較開明,不但安排他們從香港到北京的行程,還協助他們運送十多箱簽名信。
他們到達北京後,又有接待團接待他們,並為他們安排了討論、交流和參觀等,令他們感到自己像貴賓一樣。但是,當他們提出遞交香港市民的簽名時,得到的是冷淡的回應。
「初時他們拒絕派高級官員接收簽名信,我們說:『若非高級官員接收,我們會到中南海靜坐。』這樣,他們才派前港澳辦副主任李後出來接收簽名。」據當年傳媒報導,李後接過簽名後,便立即離開,沒跟馮智活他們說一句話。
一百萬人的簽名,令運動氣勢如虹,北京的冷待並未影響運動的士氣,馮智活說:「我們(回港後)繼續催谷氣氛,如搞高山大會、反核遊行和民眾集會。」9月14日,聯席五百人遊行到布政司署,向港督遞交請願信。9月23日大核的主要合同正式簽署。10月5日,聯席在摩士公園舉行民眾集會,有一千名市民出席(註1)
馮智活與聯席代表帶同香港市民的簽名到北京。
基督徒的角色
馮智活投身反核,跟他的基督教信仰分不開。他有份創辦的基督徒學生運動(Student Christian Movement,簡稱SCM)是最早關注大核的「關注核電廠聯合組織」(JOCNE) 的成員。SCM成立於1981年,正是香港基督教教會積極投身社會事務的年代。
八十年代以前,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屬下的基督教工業委員會(Christian Industrial Committee,簡稱CIC)便以關懷勞工為其使命,在本地的工人運動以至社會運動的發展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八十年代,基督徒在香港社會事務上更為活躍,尤其關注民生議題。
曾任職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的郭乃弘牧師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基督教協進會1979年和1980年舉辦的「香港教會使命諮詢會議」,不但促使教會更深入關注社會問題,而且間接令教會以新方式介入社會事務。
所謂新的方式,就是以建立聯盟的模式,推動教會組織跟其他民間團體合作。據他說,1980年的反兩巴加價運動,就是由基督徒團體和教會組織率先發起,後來擴大了網絡,便組成「各界反對兩巴加價聯委會」(註2)。
這些基督徒團體後來又先後參與組成「各界爭取監管兩電聯委會」和「各界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
雖然一些基督徒團體和教會機構活躍於社會事務,馮智活說教會一般不直接介入社會,甚至完全不談社會問題:「純社會問題很難進入教會,除了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站的年代。」
郭乃弘也說,基督教的大宗派因為「不方便」直接參與,會「委託」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扮演這角色。但是,停建大核的運動,卻得到基督徒廣泛支持。切爾諾貝爾核災後,多個教會組織和個人組成了「基督徒關注大亞灣核電廠行動組」,除CIC、SCM和基督教協進會外,還有門諾會、官塘教會、西九龍教會、循道愛華村服務中心、荃葵基督徒社關組等(註3)。
對於當年教會的參與,馮智活似乎不願多談。他說,當年雖然有基督徒團體參加反核,但他們的身份並不突出,另外有些基督徒是以個人身份參加的。他說:「那時基督徒的出發點是關心香港的福祉和愛護社會。」
他認為,八十年代基督徒比較關注社會事務,是社會氣氛的緣故,而基督徒關心的,多是民生問題。馮智活回憶,當年積極投身社會事務的基督徒,包括當時CIC的主任劉千石,還有盧龍光牧師。他們兩個當年都是「各界監管公共事業聯合委員會」的核心人物,後來也曾積極投入停建大核的運動。「他們後來也覺得沒機會,少了關心,一年左右就淡了。」
1986年一群基督徒的反核行動
反核運動與民主運動
對馮智活來說,反核運動的高潮很快過去:「 86年是高潮,87年仍有少許餘波,例如一個月有一兩次記者會,88年我去了選區議員,關注也就少了。後來直選,我進了立法局,通過立法局的渠道關心核電,並一直以安全為主要考慮,包括建築和操作安全,因為已無法反對興建了。」
運動是怎樣結束的呢?「我們沒有正式結束,但88直選沖淡了一點,89民運又再沖淡了一點。最後運動的財政由CIC接手,有輕微的赤字,由他們承擔了。」
有人說「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站聯席會議」是泛民主派的雛形(註4),馮智活也同意這說法,因為有過百團體加入了聯席,社會代表性相當廣泛,其中包括了學生和老師、宗敎界人士、議員和政團等,而他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比較傾向民主。
86年11月2日,高山劇場舉行了第一次高山大會,口號是「促進政制民主、發揮高度自治,落實港人治港」,會上91個團體宣佈成立「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民促會),馮智活也加入了民促會秘書處。1988年他參加區議會選舉,順利當選沙田區區議員。1990年他加入「香港民主同盟」(港同盟),1991年先後當選區域市政局議員和立法局議員。劉千石亦於同年通過直選晉身立法局。
進入了議會後,馮智活主要在議會層面關注大核。1986至1995年間,立法局曾多次討論大核,議題涉及核電廠的興建和施工問題、環境污染、應變計劃和電費等,而馮智活也曾動議討論大亞灣的應變計劃。但是,他認為香港人當時已無法改變大亞灣建造核電廠這事實。
回顧運動成敗
日本福島核災難後,有國內評論指86年香港的反核運動失敗,是有關方面公關工作的成功,譬如成立有香港人參與的「大亞灣核電站核安全諮詢委員會」。馮智活認為,諮詢委員會只是其中一個因素,主要影響是當年立法局扮演的角色。
他說:「立法局議員的化解力更大。他們很聰明,那時大家都不認識核能,立法局就組織日本和美國考察團,回來後他們就成了半個專家,還發表報告。我沒有去,就不能說那麼多……。」
有學者也認為立法局的核能考察團有效扭轉了輿論,本來反對建造大核的《星島日報》改變了立場,而大核的爭議也悄悄地從其他報章的版面消失了(註5)。
「當然最後拍板的是中方……還有就是這問題的政治化。」
馮智活認為,中方並未單純從民生或者香港利益出發,去考慮是否應建造大核,而是從政治上考慮,認為一旦順從香港人的意見,以後就很難駕馭香港。
他說:「政治化就是這次我不建,以後你反對甚麼我都要照你的意思辦了。」
馮智活認為中方當年是無論如何都要建成這個核電廠的。
「其實那時香港不需要那麼多電,給香港供電和經濟合作是藉口,(真正目的是)在中方參與的情況下取得外國技術。」
如果建造核電廠只是中方的需要,當時的香港政府又為甚麼大力支持,而立法局又為何要為計劃護駕呢?
馮智活認為,雖然香港政府理論上可以不批准,但實際上不可能,因為即使香港不參與,中方自己也會建造這個核電廠。「(香港政府認為)它批准就是雙方得益,中方固然得益,殖民政府的參與也有助促進經濟和安全,始終它是影響香港的。……當時的港英政府某程度上也同情我們的處境,如果不建,他們是沒有問題的,他們不會單從經濟角度考慮,而是為長遠著想。」
但是,馮智活的說法,一些人可能不同意。
當年循功能組別進入立法局的李柱銘,在2007年寫的一篇文章中,指斥當年港英政府態度強硬,「完全漠視香港人的訴求」(註6)。另一方面,據當年報章的報導,港英政府從一開始就參與了計劃研究和談判。《南華早報》1980年10月5日刊登了一篇跟中電主席嘉道理的專訪。嘉道理說,建造核電廠涉及龐大的費用和技術的問題,不可能是私人投資,必然需要政府與政府之間的合作(註7)。之後,香港和英國政府都參與了計劃的商討,香港政府更鼓勵港燈加入計劃,只是後者基於經濟原因予以拒絕。
有學者認為,當年港英政府既要維護英國人的利益,也不想破壞跟中國政府的關係,結果只能是漠視香港人的意願(註8)。
雖然馮智活1991年加入了立法局,但他認為立法局沒有機制阻止核電廠的興建。他說:「這計劃不需要香港政府正式審批,當然,如果香港極力堅持全面反對,還是可以…有機會推倒的。」
大核建造計劃逐步落實後,人們反核的信心漸漸受到打擊。馮智活說:「後來大亞灣核電廠計劃落實,反核聲音就不如以往,亦再沒有大型示威遊行……感覺無能為力,社會不相信可以推翻大核計劃,不再談核議題。我們的訴求改為對核電廠選址、建築、運作和監管的關注。」
1985年鄧小平接見當時的中電主席嘉道理。
反核運動前景
馮智活當了一屆立法局議員後便沒有再參選。他之後仍活躍於民主運動,但未有再搞反核運動,他說是年紀大和工作關係,同時他想做更深層次的事,例如素食。
他說:「核的問題是我們用了太多電,是我們對資源的攫取。素食就可以減少我們對資源的需求。反核必須有人做,但有人做就可以了,不必是我……」
至於福島核災後社會未見反核浪潮,馮智活認為是因為我們已經在使用核電,要停止並不容易,加上香港沒有民主架構,香港人不相信可以主宰自己的命運。「86年香港人感到有希望,覺得有機會,但現在的機會微乎其微,所以很難引發群眾運動。」
香港環保組織也未見積極,馮智活說:「環保組織推行的運動較個人,核電不是貼身問題,所以大家不會很關心。」不過,他認為最主要原因,是核電站不在香港境內,加上核能是高科技工業,一般人少接觸,所以不理解核能的危害。
雖然如此,他認為隨著香港附近的核電廠越起越多,污染必然日增,香港人的憂慮會越來越大。
至於基督徒,馮智活認為他們可以以個人身分參與或者自己組織團體關注,而不要被動地依賴堂會安排。
「只為災民祈禱,此外什麼都不做,是不足夠的,我們必須主動探索這議題,更深入去討論。」但基督徒對核電應持甚麼立場呢?
作為牧師的馮智活回答:「聖經當然沒有提及核電,這畢竟是近代科技,但聖經提倡一個負責任,從人民真正福祉出發,免除災害的生活模式。
基督徒應以較高的價值觀去看待事物。核能發展牽涉到核工業的謊言,那不單是技術操作上的問題。基督徒不應說謊,而應追尋及揭露事物真相。
如果核工業沒有謊言,不用反對它,它自己就會結束。你看看福島事件就知道──它隱瞞了多少事實!
這是道德及罪惡的問題。核電是不負責任的工業,你看核廢料的處理!另外是決策過程,決策是否通過民主程序得來?
有沒有把好處壞處都拿出來給人民辯論、諮詢,並尊重人民的決策。
這問題非常複雜,普通人可能沒時間了解、分析和判斷,但作為社會一分子,我們必須對這問題有某程度的認識,並迫使當局公開所有資料。當所有資料公開了以後,你沒空看不要緊,馮智活有,其他關心的人有。」
訪問:歐輝、方鈺鈞、張彩雲
撰文:歐輝
註釋:
1. 見《核子發電--大亞灣計劃面面觀》附錄:「大亞灣核電廠事件日程表」(香港:明報出版社出版附錄,1987)。
2. 見郭乃弘:「基督教在香港發展中的角色和任務」,載於陳海文等著《香港教會與社會運動:八十年代的反思》(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1994);有關另外兩個聯委會,見同書附錄四:「八十年代教會關社歷程」。
3. 註2 中陳海文等一書的附錄四。
4. 蔡子強於2003年的文章「香港政制發展的回顧與展望」提出,聯席是「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的雛型。他的分析看來源於Herbert S. Yee & Wong Yiu-Chung, “Hong Kong: the politics of the Daya Bay nuclear plant debate”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63, No. 4, Autumn, 1987, pp. 617-630。Yee & Wong一文同時記述了1986年的政制爭論。
5. 見註4中Herbert S. Yee & Wong Yiu-Chung一文。
6. 李柱銘:「大亞灣核電廠:中共的公關手段,遠較港英政府高明。」《壹週刊》,2007年08月16日。
7. 《大亞灣核電站資料冊》(香港: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廠聯席會議出版,1987),頁27。
8. 見註4中Herbert S. Yee & Wong Yiu-Chung一文和Ko Ting Ming, “Pressure Groups and the Daya Bay Controversy”(哲學碩士論文,香港:香港大學,1987)
2/21/2012
香港反核運動訪問系列(三)獨立媒體
馮智活
去年日本福島發生核災難後,其中一位見報率最高的人物,是馮智活牧師,因為1986年百萬港人要求停建大亞灣核電站的簽名,就是由馮智活率領的一行12人帶到北京的。
1986年,馮智活被推舉為成立不久的「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站聯席會議」召集人。他當上召集人後的第一個重要任務,就是代表香港人到北京,表達對大亞灣核電站(以下簡稱「大核」)的強烈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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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往事,馮智活想起當年既緊張又興奮的情緒:「那是8月,我與各路代表如教協和公務員工會代表一行12人,在新華社安排下到北京遞交簽名。如有神助,我們裡頭很多是天主教徒或基督徒,因此十分齊心團結。」
馮智活覺得,那時候香港的中方機構比較開明,不但安排他們從香港到北京的行程,還協助他們運送十多箱簽名信。
他們到達北京後,又有接待團接待他們,並為他們安排了討論、交流和參觀等,令他們感到自己像貴賓一樣。但是,當他們提出遞交香港市民的簽名時,得到的是冷淡的回應。
「初時他們拒絕派高級官員接收簽名信,我們說:『若非高級官員接收,我們會到中南海靜坐。』這樣,他們才派前港澳辦副主任李後出來接收簽名。」據當年傳媒報導,李後接過簽名後,便立即離開,沒跟馮智活他們說一句話。
一百萬人的簽名,令運動氣勢如虹,北京的冷待並未影響運動的士氣,馮智活說:「我們(回港後)繼續催谷氣氛,如搞高山大會、反核遊行和民眾集會。」9月14日,聯席五百人遊行到布政司署,向港督遞交請願信。9月23日大核的主要合同正式簽署。10月5日,聯席在摩士公園舉行民眾集會,有一千名市民出席(註1)
馮智活與聯席代表帶同香港市民的簽名到北京。
基督徒的角色
馮智活投身反核,跟他的基督教信仰分不開。他有份創辦的基督徒學生運動(Student Christian Movement,簡稱SCM)是最早關注大核的「關注核電廠聯合組織」(JOCNE) 的成員。SCM成立於1981年,正是香港基督教教會積極投身社會事務的年代。
八十年代以前,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屬下的基督教工業委員會(Christian Industrial Committee,簡稱CIC)便以關懷勞工為其使命,在本地的工人運動以至社會運動的發展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八十年代,基督徒在香港社會事務上更為活躍,尤其關注民生議題。
曾任職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的郭乃弘牧師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基督教協進會1979年和1980年舉辦的「香港教會使命諮詢會議」,不但促使教會更深入關注社會問題,而且間接令教會以新方式介入社會事務。
所謂新的方式,就是以建立聯盟的模式,推動教會組織跟其他民間團體合作。據他說,1980年的反兩巴加價運動,就是由基督徒團體和教會組織率先發起,後來擴大了網絡,便組成「各界反對兩巴加價聯委會」(註2)。
這些基督徒團體後來又先後參與組成「各界爭取監管兩電聯委會」和「各界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
雖然一些基督徒團體和教會機構活躍於社會事務,馮智活說教會一般不直接介入社會,甚至完全不談社會問題:「純社會問題很難進入教會,除了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站的年代。」
郭乃弘也說,基督教的大宗派因為「不方便」直接參與,會「委託」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扮演這角色。但是,停建大核的運動,卻得到基督徒廣泛支持。切爾諾貝爾核災後,多個教會組織和個人組成了「基督徒關注大亞灣核電廠行動組」,除CIC、SCM和基督教協進會外,還有門諾會、官塘教會、西九龍教會、循道愛華村服務中心、荃葵基督徒社關組等(註3)。
對於當年教會的參與,馮智活似乎不願多談。他說,當年雖然有基督徒團體參加反核,但他們的身份並不突出,另外有些基督徒是以個人身份參加的。他說:「那時基督徒的出發點是關心香港的福祉和愛護社會。」
他認為,八十年代基督徒比較關注社會事務,是社會氣氛的緣故,而基督徒關心的,多是民生問題。馮智活回憶,當年積極投身社會事務的基督徒,包括當時CIC的主任劉千石,還有盧龍光牧師。他們兩個當年都是「各界監管公共事業聯合委員會」的核心人物,後來也曾積極投入停建大核的運動。「他們後來也覺得沒機會,少了關心,一年左右就淡了。」
1986年一群基督徒的反核行動
反核運動與民主運動
對馮智活來說,反核運動的高潮很快過去:「 86年是高潮,87年仍有少許餘波,例如一個月有一兩次記者會,88年我去了選區議員,關注也就少了。後來直選,我進了立法局,通過立法局的渠道關心核電,並一直以安全為主要考慮,包括建築和操作安全,因為已無法反對興建了。」
運動是怎樣結束的呢?「我們沒有正式結束,但88直選沖淡了一點,89民運又再沖淡了一點。最後運動的財政由CIC接手,有輕微的赤字,由他們承擔了。」
有人說「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站聯席會議」是泛民主派的雛形(註4),馮智活也同意這說法,因為有過百團體加入了聯席,社會代表性相當廣泛,其中包括了學生和老師、宗敎界人士、議員和政團等,而他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比較傾向民主。
86年11月2日,高山劇場舉行了第一次高山大會,口號是「促進政制民主、發揮高度自治,落實港人治港」,會上91個團體宣佈成立「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民促會),馮智活也加入了民促會秘書處。1988年他參加區議會選舉,順利當選沙田區區議員。1990年他加入「香港民主同盟」(港同盟),1991年先後當選區域市政局議員和立法局議員。劉千石亦於同年通過直選晉身立法局。
進入了議會後,馮智活主要在議會層面關注大核。1986至1995年間,立法局曾多次討論大核,議題涉及核電廠的興建和施工問題、環境污染、應變計劃和電費等,而馮智活也曾動議討論大亞灣的應變計劃。但是,他認為香港人當時已無法改變大亞灣建造核電廠這事實。
回顧運動成敗
日本福島核災難後,有國內評論指86年香港的反核運動失敗,是有關方面公關工作的成功,譬如成立有香港人參與的「大亞灣核電站核安全諮詢委員會」。馮智活認為,諮詢委員會只是其中一個因素,主要影響是當年立法局扮演的角色。
他說:「立法局議員的化解力更大。他們很聰明,那時大家都不認識核能,立法局就組織日本和美國考察團,回來後他們就成了半個專家,還發表報告。我沒有去,就不能說那麼多……。」
有學者也認為立法局的核能考察團有效扭轉了輿論,本來反對建造大核的《星島日報》改變了立場,而大核的爭議也悄悄地從其他報章的版面消失了(註5)。
「當然最後拍板的是中方……還有就是這問題的政治化。」
馮智活認為,中方並未單純從民生或者香港利益出發,去考慮是否應建造大核,而是從政治上考慮,認為一旦順從香港人的意見,以後就很難駕馭香港。
他說:「政治化就是這次我不建,以後你反對甚麼我都要照你的意思辦了。」
馮智活認為中方當年是無論如何都要建成這個核電廠的。
「其實那時香港不需要那麼多電,給香港供電和經濟合作是藉口,(真正目的是)在中方參與的情況下取得外國技術。」
如果建造核電廠只是中方的需要,當時的香港政府又為甚麼大力支持,而立法局又為何要為計劃護駕呢?
馮智活認為,雖然香港政府理論上可以不批准,但實際上不可能,因為即使香港不參與,中方自己也會建造這個核電廠。「(香港政府認為)它批准就是雙方得益,中方固然得益,殖民政府的參與也有助促進經濟和安全,始終它是影響香港的。……當時的港英政府某程度上也同情我們的處境,如果不建,他們是沒有問題的,他們不會單從經濟角度考慮,而是為長遠著想。」
但是,馮智活的說法,一些人可能不同意。
當年循功能組別進入立法局的李柱銘,在2007年寫的一篇文章中,指斥當年港英政府態度強硬,「完全漠視香港人的訴求」(註6)。另一方面,據當年報章的報導,港英政府從一開始就參與了計劃研究和談判。《南華早報》1980年10月5日刊登了一篇跟中電主席嘉道理的專訪。嘉道理說,建造核電廠涉及龐大的費用和技術的問題,不可能是私人投資,必然需要政府與政府之間的合作(註7)。之後,香港和英國政府都參與了計劃的商討,香港政府更鼓勵港燈加入計劃,只是後者基於經濟原因予以拒絕。
有學者認為,當年港英政府既要維護英國人的利益,也不想破壞跟中國政府的關係,結果只能是漠視香港人的意願(註8)。
雖然馮智活1991年加入了立法局,但他認為立法局沒有機制阻止核電廠的興建。他說:「這計劃不需要香港政府正式審批,當然,如果香港極力堅持全面反對,還是可以…有機會推倒的。」
大核建造計劃逐步落實後,人們反核的信心漸漸受到打擊。馮智活說:「後來大亞灣核電廠計劃落實,反核聲音就不如以往,亦再沒有大型示威遊行……感覺無能為力,社會不相信可以推翻大核計劃,不再談核議題。我們的訴求改為對核電廠選址、建築、運作和監管的關注。」
1985年鄧小平接見當時的中電主席嘉道理。
反核運動前景
馮智活當了一屆立法局議員後便沒有再參選。他之後仍活躍於民主運動,但未有再搞反核運動,他說是年紀大和工作關係,同時他想做更深層次的事,例如素食。
他說:「核的問題是我們用了太多電,是我們對資源的攫取。素食就可以減少我們對資源的需求。反核必須有人做,但有人做就可以了,不必是我……」
至於福島核災後社會未見反核浪潮,馮智活認為是因為我們已經在使用核電,要停止並不容易,加上香港沒有民主架構,香港人不相信可以主宰自己的命運。「86年香港人感到有希望,覺得有機會,但現在的機會微乎其微,所以很難引發群眾運動。」
香港環保組織也未見積極,馮智活說:「環保組織推行的運動較個人,核電不是貼身問題,所以大家不會很關心。」不過,他認為最主要原因,是核電站不在香港境內,加上核能是高科技工業,一般人少接觸,所以不理解核能的危害。
雖然如此,他認為隨著香港附近的核電廠越起越多,污染必然日增,香港人的憂慮會越來越大。
至於基督徒,馮智活認為他們可以以個人身分參與或者自己組織團體關注,而不要被動地依賴堂會安排。
「只為災民祈禱,此外什麼都不做,是不足夠的,我們必須主動探索這議題,更深入去討論。」但基督徒對核電應持甚麼立場呢?
作為牧師的馮智活回答:「聖經當然沒有提及核電,這畢竟是近代科技,但聖經提倡一個負責任,從人民真正福祉出發,免除災害的生活模式。
基督徒應以較高的價值觀去看待事物。核能發展牽涉到核工業的謊言,那不單是技術操作上的問題。基督徒不應說謊,而應追尋及揭露事物真相。
如果核工業沒有謊言,不用反對它,它自己就會結束。你看看福島事件就知道──它隱瞞了多少事實!
這是道德及罪惡的問題。核電是不負責任的工業,你看核廢料的處理!另外是決策過程,決策是否通過民主程序得來?
有沒有把好處壞處都拿出來給人民辯論、諮詢,並尊重人民的決策。
這問題非常複雜,普通人可能沒時間了解、分析和判斷,但作為社會一分子,我們必須對這問題有某程度的認識,並迫使當局公開所有資料。當所有資料公開了以後,你沒空看不要緊,馮智活有,其他關心的人有。」
訪問:歐輝、方鈺鈞、張彩雲
撰文:歐輝
註釋:
1. 見《核子發電--大亞灣計劃面面觀》附錄:「大亞灣核電廠事件日程表」(香港:明報出版社出版附錄,1987)。
2. 見郭乃弘:「基督教在香港發展中的角色和任務」,載於陳海文等著《香港教會與社會運動:八十年代的反思》(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1994);有關另外兩個聯委會,見同書附錄四:「八十年代教會關社歷程」。
3. 註2 中陳海文等一書的附錄四。
4. 蔡子強於2003年的文章「香港政制發展的回顧與展望」提出,聯席是「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的雛型。他的分析看來源於Herbert S. Yee & Wong Yiu-Chung, “Hong Kong: the politics of the Daya Bay nuclear plant debate”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63, No. 4, Autumn, 1987, pp. 617-630。Yee & Wong一文同時記述了1986年的政制爭論。
5. 見註4中Herbert S. Yee & Wong Yiu-Chung一文。
6. 李柱銘:「大亞灣核電廠:中共的公關手段,遠較港英政府高明。」《壹週刊》,2007年08月16日。
7. 《大亞灣核電站資料冊》(香港: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廠聯席會議出版,1987),頁27。
8. 見註4中Herbert S. Yee & Wong Yiu-Chung一文和Ko Ting Ming, “Pressure Groups and the Daya Bay Controversy”(哲學碩士論文,香港:香港大學,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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