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核電廠 - 李柱銘

香江不平這處鳴
大亞灣核電廠
2007年08月16日
第 910 期 Next Magazine


中共的公關手段,遠較港英政府高明。八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位於前蘇聯(現烏克蘭首都基輔以北一百三十公里)
的 切 爾 諾 貝 爾 核 電 廠 發 生 劇 烈 爆 炸 , 給 香 港 帶 來 巨 大 的 震 盪 , 因 港 府 已 在 八 五 年 一 月 , 批 准 中 電 附 屬 的 香 港 核 電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參 與 廣 東 核 電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於 大 亞 灣 興 建 核 電 廠 的 計 劃 , 而 大 亞 灣 核 電 廠 跟 香 港 的 距 離 , 卻 只 有 約 五 十 公 里 ! 


為 此 社 會 人 士 旋 即 成 立 爭 取 停 建 大 亞 灣 核 電 廠 聯 席 會 議 , 並 且 很 快 就 收 集 到 一 百 零 四 萬 個 支 持 停 建 的 簽 名 。 至 於 立 法 局 ( 現 稱 立 法 會 ) 方 面 , 亦 趕 在 八 六 年 七 月 休 會 前 , 就 大 亞 灣 核 電 廠 計 劃 進 行 休 會 辯 論 。 


無 奈 , 港 英 政 府 堅 稱 毋 須 暫 緩 計 劃 , 待 行 政 立 法 兩 局 議 員 到 美 國 、 法 國 和 維 也 納 考 察 後 , 十 月 復 會 時 再 作 討 論 。 立 法 局 休 會 期 間 , 署 理 港 督 布 政 司 鍾 逸 傑 爵 士 邀 請 我 到 其 官 邸 食 晏 。 我 要 求 他 就 大 亞 灣 核 電 廠 問 題 , 儘 早 召 開 立 法 局 特 別 會 議 , 但 他 斬 釘 截 鐵 的 拒 絕 了 。 


及 後 , 八 六 年 九 月 三 日 , 兩 局 非 官 守 議 員 的 內 務 會 議 上 , 我 提 出 召 開 特 別 會 議 辯 論 大 亞 灣 問 題 , 因 廣 東 核 電 合 營 公 司 會 在 九 月 二 十 三 日 , 與 法 國 法 馬 通 公 司 簽 訂 主 要 合 約 , 故 立 法 局 應 在 計 劃 米 已 成 炊 前 進 行 討 論 , 可 惜 , 同 遭 議 員 否 決 。 


立 法 局 終 在 十 月 十 五 日 就 大 亞 灣 核 電 廠 問 題 進 行 辯 論 , 可 是 由 於 一 切 已 成 定 局 , 唯 有 爭 取 政 府 公 開 詳 盡 的 安 全 和 購 電 電 費 安 排 的 資 料 。 


當 時 議 會 內 , 幾 乎 是 一 面 倒 的 支 持 政 府 , 只 有 少 數 議 員 提 出 批 評 質 疑 。 


最 終 , 我 們 只 能 令 政 府 承 諾 公 開 更 多 資 料 ( 商 業 秘 密 除 外 ) , 回 應 公 眾 對 核 電 廠 安 全 問 題 的 高 度 關 注 。 


對 於 大 亞 灣 問 題 , 港 英 政 府 一 直 擺 出 強 硬 姿 態 , 完 全 漠 視 港 人 的 訴 求 。 反 而 , 當 時 新 華 社 香 港 分 社 社 長 許 家 屯 的 處 理 手 法 , 遠 較 政 府 高 明


http://easss.com/nuclear


曾 有 記 者 問 他 對 港 人 強 烈 反 對 興 建 核 電 廠 有 何 意 見 , 他 說 : 「 相 信 這 只 是 暫 時 現 象 。 現 時 對 大 亞 灣 核 電 廠 問 題 有 爭 論 是 好 的 , 有 助 於 加 深 問 題 認 識 。 」 


立 法 局 十 月 十 五 日 的 激 辯 後 兩 天 , 我 收 到 新 華 社 副 秘 書 長 喬 宗 淮 的 電 話 , 說 社 長 想 邀 請 我 食 晏 , 跟 着 便 約 定 在 當 時 的 下 週 一 。 


當 日 , 我 們 三 人 共 進 午 餐 , 喬 宗 淮 沒 有 表 達 什 麼 個 人 意 見 , 只 是 在 言 語 溝 通 出 現 問 題 時 , 充 當 翻 譯 。 至 於 許 家 屯 , 則 表 現 得 非 常 友 善 開 明 , 可 說 是 有 問 必 答 。 


當 談 及 大 亞 灣 問 題 時 , 他 說 : 「 我 理 解 你 的 立 場 , 希 望 大 家 不 要 變 得 敵 對 , 以 後 任 何 事 都 可 以 傾 。 」 是 次 會 面 後 , 他 令 我 覺 得 共 產 黨 比 港 英 政 府 開 明 , 他 會 友 善 待 我 , 反 而 港 英 政 府 卻 視 我 為 敵 。 這 就 是 中 共 統 戰 技 巧 的 厲 害


(李柱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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